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葉青 北京報道
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快速發展,證券期貨領域行政處罰工作面臨新的挑戰,這對執法能力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此,監管部門制定并出臺專門的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統一規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稽查處罰活動,為進一步提升稽查處罰效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近日華西期貨因公司內控存在缺陷,違反相關監管規定,被北京證監局責令改正。據悉,這已經不是華西期貨第一次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處罰,此前,華西期貨還收到過央行成都分行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
就相關問題,《華夏時報》記者給華西期貨官網公布的電子郵箱發去了采訪函,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復。
多家期貨公司被罰
近期,監管層頻頻發布針對期貨公司違規的處罰。此前,恒銀期貨、財信期貨、前海期貨先后因內控管理存在問題,被監管層要求整改。如今,華西期貨也遭到了監管部門的“敲打”。
近日,中國證監會網站公布了北京監管局關于對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2022〕1號)。
決定稱,經查,2020年2月-2021年10月期間,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營業部負責人未全面負責營業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反映出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內部管理機制存在缺陷,未有效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北京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按照《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北京證監局表示,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開展整改工作,嚴格落實《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于1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據記者了解,《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內容為: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明晰職責、強化制衡、加強風險管理的原則,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镀谪浌颈O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的內容為: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并有效執行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期貨保證金存管等業務制度和流程,有效隔離不同業務之間的風險,確??蛻糍Y產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內容為: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期貨公司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資料顯示,華西期貨是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控股子公司,是中國西部地區極具成長力的期貨公司。華西期貨成立于2008年,注冊資本6億元,經營范圍包括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等。中期協官網披露信息顯示,目前該公司下設分支機構8家,其中分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兩家。
前述罰單中涉及的華西期貨北京營業部設立于2013年4月19日,現負責人為馬詩睿,于2021年6月1日起任北京營業部負責人。
記者發現,華西期貨并不是第一次被監管部門處罰,此前還遭到央行的處罰。
央行成都分行的“敲打”
近年來央行對于我國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要求不斷提升,不僅商業銀行有反洗錢的需求,證券行業也是受高度監管的行業之一。
據華西證券2020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全資子公司華西期貨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華西期貨因存在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行政處罰意見通知書(成銀罰告字〔2020〕2號)。
央行成都分行并對華西期貨處2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罰款。
某私募基金楊經理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如果相關公司在日常經營中出現違規行為,自然會受到監管機構罰款或取消業務資格等行政處罰,近年來部分券商由于反洗錢工作不到位而遭到處罰的情況在也頻頻發生。
另外,華西期貨旗下子公司也曾遭到監管部門處罰。
華西證券年報顯示,2020年11月23日,四川證監局出具了《關于對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0〕56號)。
決定稱,華西期貨通過全資子公司華期梧桐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交易員、投資經理、風控員等關鍵崗位隔離不到位,存在混同操作、混同辦公的情況;二是投資顧問利益沖突防范機制不健全;三是有關信息披露內容存在差錯,公示內容與附件內容不一致等違規行為。
公開披露的整改情況說明顯示,華西期貨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華西期貨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華西期貨辦公會議貫徹落實,成立由華西期貨首席風險官督促,華西期貨分管資產管理業務副總經理(兼任華期梧桐董事長)牽頭,組織華期梧桐全體員工對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當中指出的問題進行深入學習檢討,對自四川證監局現場檢查以來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指定整改責任人,對整改事項逐一予以落實。
在全部整改完畢后,華西期貨向四川證監局報送了整改報告。四川證監局于2020年12月30日對華西期貨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未再提出新的監管意見。
某期貨高管王經理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這意味著上述處罰已經整改完畢。
不過,對于北京證監局對華西期貨的最新處罰,華西期貨能否如期公布整改結果,《華夏時報》記者后續還會需持續關注。